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7、企业近3年银行授权凭证;
8、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9、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10、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11、国际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录、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12.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的说明。
二、人员资料:
1、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身份证明;
2、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 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 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20-40个工作日。
知企网收取的知识咨询服务费。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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