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政策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29项) 。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申请书,应当载明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载体形态、内容简介、合作双方名称、基本情况、合作方式等,并附拟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有关文字内容、图片等材料;
2、合作意向书;
3、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申请—审批窗口受理—省新闻出版局审核—报总署批准。
20日。
此项目无官费,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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